一、資格復審對象
陜西省教育廳8月13日發(fā)布的《2013年陜西省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筆試成績查詢及合格人員名單》中,報考寶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基礎知識考試成績合格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時間:2013年8月21日至23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地點:寶雞實驗小學(地址:市區(qū)陳倉園一區(qū))
3.交通路線:乘坐38路公交車到陳倉園市場下車,向南130米;
乘坐22路、34路、38路、46路、51路、52路、53路、6路、7路公交車,到家美佳站下車,向南500米 ;
乘坐21路、31路、53路公交車,到聯(lián)盟建材站市場下車,向東560米 。
4.資格復審具體日程安排為:
考生報考縣區(qū) |
資格復審時間 |
金臺區(qū)、渭濱區(qū)、 高新區(qū)、陳倉區(qū) |
8月21日 |
鳳翔縣、麟游縣、鳳縣、 |
8月21日 |
隴縣、太白縣、岐山縣 |
8月22日 |
眉縣、千陽縣、扶風縣 |
8月23日 |
考生按照規(guī)定的具體時間參加所報考縣區(qū)的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取消專業(yè)技能考核(面試)資格。
三、復審提供材料
考生持《2013年陜西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統(tǒng)一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筆試準考證、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對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還需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農(nóng)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以及“特崗教師”等人員,須提供服務期滿的有效證明材料。
四、資格復審方式
考生到指定地點后,提供證件原件和相關資料,工作人員對照招聘方案中公布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和要求,逐項進行對照審查,做出資格復審結(jié)論。資格復審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專業(yè)技能考核資格,并按照《2013年陜西省中小學、幼兒園統(tǒng)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有關規(guī)定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由市教育局發(fā)放《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單》,考生憑《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單》及相應證件參加專業(yè)技能考核。專業(yè)技能考核時間、地點請關注省、市人社、教育部門網(wǎng)站。
五、其他要求
1.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專業(yè)技能考核資格??忌毐3滞ㄐ艜惩ǎ绯霈F(xiàn)遞補情形時,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遞補時間截止日期為8月26日17時。
2.考生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的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所有證件(證明)必須為原件。對于提供偽造證件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面試資格。
3.考生必須親自參加資格復審,不得委托他人代為參加。
寶雞市教育局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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