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估價報告構成要素:
根據《房地產估價規(guī)范》(GB/T50291——1999)(本書若無特別說明,簡稱“《規(guī)范》”)要求,一份規(guī)范完整的房地產估價報告應由八部分構成:一是封面,二是目錄,三是致委托人函,四是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聲明,五是估價的假設和限制條件,六是估價結果報告,七是估價技術報告,八是附件。在案例指錯題考試中,若以上部分有缺項而沒有明確說明,可作為一處錯誤指出(如寫出上述項目并注明“略”字,可視為不缺項)
(1)“封面”一般由七項內容構成:一是標題,二是估價項目名稱,三是委托人,四是房地產估價機構,五是參與此次估價的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六是估價作業(yè)日期,七是估價報告編號。
(2)“目錄”正文一般由六項內容構成:一是致委托人函,二是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聲明,三是估價的假設和限制條件,四是估價結果報告,五是估價技術報告,六是附件。
(3)“致委托人函”正文一般由四項內容構成:一是致函對象,二是致函正文,三是致函落款,四是致函日期。
(4)“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聲明”正文一般由七項內容構成:即《規(guī)范》中“估價報告的規(guī)范格式”所述七條。值得注意的是《規(guī)范》要求在聲明最后要有“參加本次估價的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簽名、蓋章”。
(5)“估價的假設和限制條件”的內容沒有一定之規(guī),一是要說明本次估價的假設前提,二是要說明對估價結果或估價報告使用的限制因素和條件。
(6)“估價結果報告”正文一般由十三項內容構成:一是委托方,二是估價方,三是估價對象,四是估價目的,五是估價時點,六是價值定義,七是估價依據,八是估價原則,九是估價方法,十是估價結果,十一是估價人員,十二是估價作業(yè)日期,十三是估價報告應用有效期。要注意在正文前還有“標題”,一般表述為“房地產估價結果報告”。
(7)“估價技術報告”正文一般由五項內容構成:一是估價對象分析,二是房地產市場分析,三是估價方法選用分析,四是估價測算過程,五是估價結果確定。
(8)“附件”正文一般應包含估價機構資質證書和估價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估價委托書和估價委托合同等內容。
報告寫作文字要求
房地產估價報告寫作的具體語言文字要求
房地產估價報告是一種指向性非常明確的專業(yè)性與職業(yè)性的報告文體,有其特定的語言文字要求。對房地產估價報告寫作的具體語言文字要求,主要有對詞義的要求、語句的要求、防止錯字漏字等,另外還有段落、結構安排,文字說明、圖表的結合使用,專業(yè)術語規(guī)范等問題。
(1)對詞義的要求
1)用詞準確;
2)語義鮮明,不能含混不清、模棱兩可;
3)用詞不可帶有較強烈的感情色彩;
4)用詞簡練、標準,不堆砌、不生造。
(2)對語句的要求
1)句子完整:
2)搭配得當;
3)邏輯嚴密:
4)句子簡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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