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2014年司法考試刑法考點、法條變點98

發(fā)表時間:2014/1/23 11:38:22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備考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中大網(wǎng)校司法考試網(wǎng)特地整理了《刑法》考點供大家參考,希望給您的備考帶來幫助!

刑法上的行為包括實行行為、預備行為、教唆行為、幫助行為。其中實行行為是刑法的中心概念,因為實行行為是刑法分則規(guī)定的、具有法益侵犯急迫可能性的行為,是刑法主要禁止的行為。

(1)實行行為的判斷標準

第一,形式上符合客觀構成要件,而且具有法益侵害的緊迫性(“著手”屬于實行行為的起點)。實行行為通常是刑法分則規(guī)定的,但刑法分則規(guī)定的行為并不一定是實行行為,有可能屬于預備行為。

第二,屬于類型性的法益侵害行為,即從社會相當性上評價屬于社會生活中被禁止的有法益侵犯可能性的行為。

(2)直接正犯與間接正犯

行為人以自身的直接、積極的身體活動實行犯罪的,是直接正犯(直接實行犯)。

行為人通過支配他人進而支配犯罪事實的,是間接正犯(間接實行犯)。

編輯推薦:2014年司法考試刑法考點、法條變點匯總

更多關注: 考試教材 在線模考 報考指南 歷年真題

(責任編輯:lqh)

2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tài)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