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2011年期貨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2)

發(fā)表時間:2011/7/16 9:48:53 來源:互聯(lián)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為了幫助考生系統(tǒng)的復習期貨從業(yè)資格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期貨從業(yè)資格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1年期貨從業(yè)資格考試相關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第五條  期貨公司會員只能為符合下列標準的一般法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一)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

(二)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

(三)具有相應的決策機制和操作流程;

(四)相關業(yè)務人員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

(五)具有累計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期貨仿真交易成交記錄;或者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

(六)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和交易所業(yè)務規(guī)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

期貨公司會員為其他經濟組織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的,參照本條執(zhí)行。

第六條  期貨公司會員只能為獲得監(jiān)管機構或者主管機關批準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特殊法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第七條  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投資者適當性標準進行調整。

第八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本辦法及交易所制定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制定本公司的實施方案,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完善內部分工與業(yè)務流程。

第九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建立并有效執(zhí)行客戶開發(fā)責任追究制度,明確高級管理人員、業(yè)務部門負責人、營業(yè)部負責人、復核評估人、開戶經辦人、客戶開發(fā)人員的責任。

第十條  期貨公司會員開展股指期貨開戶業(yè)務,應當及時將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制度報交易所備案。交易所無異議的,期貨公司會員才能為投資者申請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第十一條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向投資者充分揭示股指期貨風險,全面客觀介紹股指期貨法律法規(guī)、業(yè)務規(guī)則和產品特征,嚴格驗證投資者資金、股指期貨仿真交易經歷和商品期貨交易經歷,測試投資者的股指期貨基礎知識,審慎評估投資者的誠信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認真審核投資者開戶申請材料。

相關文章

2011年期貨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匯總

2011年期貨資格考試從業(yè)人員管理辦法練習題匯總

編輯推薦:

2011年期貨從業(yè)考試網絡課堂免費試聽

2011年期貨從業(yè)考試免費短信提醒

2011年期貨從業(yè)考試專用教材

2011年期貨從業(yè)考試免費輔導資料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2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tài)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jié)課

課程推薦

      • 期貨從業(yè)

        [無憂通關班]

        3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不過退費高端服務

        680

        了解課程

        856人正在學習

      • 期貨從業(yè)

        [金題通關班]

        2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圖書贈送校方服務

        158

        了解課程

        456人正在學習

      • 期貨從業(yè)

        [金題強化班]

        1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校方服務

        128

        了解課程

        356人正在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