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職改辦,各有關單位和個人: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fā)〔2023〕18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地點及科目
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定于6月10日、11日舉行,考試地點設在各市。具體時間及科目安排如下:
6月10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中級)
6月11日 0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14:00-17:00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
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為主觀題科目,應試人員務必在答題前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計算器??紙錾蟼溆胁莞寮垼己蠼y(tǒng)一收回。
二、考試報名條件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按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fā)〈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評價暫行規(guī)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71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高級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fā)〈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8〕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報考人員選擇報名考區(qū)時,原則上應根據現工作地、居住地進行選擇。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包括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4.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三)高級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熱愛社會工作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3.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
(四)其他事項:
1.以上報考條件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
2.社會工作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研究生可直接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
3.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4.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
5.持有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發(fā)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向報考地考試機構申請使用專用考場。
6.從事社會工作主要是指在相關領域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其中,“相關領域”主要包括: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扶貧濟困、慈善事業(yè)、社區(qū)建設、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殘障康復、教育輔導、就業(yè)援助、青少年事務、職工服務、犯罪預防、禁毒戒毒、矯治幫教、衛(wèi)生健康、政法綜治、應急處置、退役軍人事務、群眾文化等?!皩iT性社會服務”主要包括:(1)生活幫扶、生計發(fā)展、就業(yè)援助服務;(2)情緒疏導、精神撫慰服務;(3)矛盾糾紛調節(jié)、家庭與社會關系調適服務;(4)針對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維護、政策咨詢、資源鏈接、能力提升及社會支持網絡建設服務;(5)行為矯治、戒毒康復、危機干預服務;(6)推動社區(qū)發(fā)展,促進社會融入、社會參與的服務;(7)其他旨在滿足服務對象心理和社會服務需求、增強社會功能的服務。
三、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相關內容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進行查閱。報考人員注冊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冊信息前需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實施全程社會監(jiān)督,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和打擊不符合條件報考、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jiān)管、智慧監(jiān)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jiān)管;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查驗;與行業(yè)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積極溝通,加強專業(yè)技術工作經歷核查。對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必要的佐證材料。積極建立和暢通監(jiān)督舉報渠道,對報考人員承諾情況、成績合格以及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視情形給予報名無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證書無效等處理。
四、嚴肅考試紀律
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guī)定,省、市各級考試組織機構將聯(lián)合行業(yè)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guī)行為“零容忍”。其中,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范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jiān)測,如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程序
本次考試的報名工作采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網上審核或現場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組織。
(一)網上提交報考信息
時間:2023年4月12日至4月18日;
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zg.cpta.com.cn)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最晚于4月16日前完成注冊,4月12日9時至4月18日17時30分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務必完成“報名信息確認”)。
對新注冊報考人員,系統(tǒng)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xié)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xù)報名。
己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xù)報名。(學歷、學位信息系統(tǒng)審核后無法修改或刪除,如果因填寫錯誤等原因未通過的,可重新添加一條學歷或學位信息,每個人最多填寫五條。)
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
1.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在線核查通過人員報名。注冊后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在線核查通過,且提交報名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tǒng)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報考人員,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
2.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無法在線自動核查人員報名。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報考人員,填報相關報名信息后,同時提交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圖片,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市考試機構將進行網上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tài),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
3.須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具有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撤回承諾申請、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等四種情況之一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圖片,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有關材料,于4月19日前按照屬地原則到市考試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查?,F場審核后及時查看審核狀態(tài),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
(二)現場審核
審核時間:4月12日至4月19日(周六日不休)。
辦公地址:唐山市人事考試中心(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B座二層大廳,建設路與北新道交口西南角)。
電話:0315-2827463。
現場審核報名人員須準備材料包括:
1.打印報名表1份;
2.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專以上學歷信息、2008年以后學位信息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www.chsi.com.cn)免費申請本人電子報告,下載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5.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佐證材料(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可不提供);
6.報考社會工作師的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報考人員還須攜帶通過考試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考高級社會工作師報考人員還須攜帶通過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六、考試收費
考試費用實行網上繳納,報考人員按照網站提示操作。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已網上付費,但由于技術原因導致網報平臺費用未到賬現象,進而導致報名失敗,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4月21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tài)”。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按照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筆試費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5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55元,報名費每人10元。
高級社會工作師:根據人考中心函〔2019〕41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9元,報名費每人10元。
七、準考證打印
6月7日至6月11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考前通過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八、考試大綱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guī),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guī)為準。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
九、其他
1.監(jiān)督舉報電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2.各縣(市)、區(qū)職改辦,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宣傳,做好考試報名指導、服務工作。提醒考生關注唐山市人事考試中心微信公眾號(微信號:tssrskszx),考試有關事宜將通過以上平臺及時發(fā)布。
附件:
時間安排表
時間 | 工作安排 |
4月16日前 | 報考人員完成注冊 |
4月12日- 4月18日 | 網上提交報考信息 |
4月12日- 4月19日 | 網上審核 |
4月12日- 4月19日 | 現場審核 |
4月21日17:30前 | 完成網上繳費 |
6月7日- 6月11日 | 打印準考證 |
6月10、11日 | 考試 |
唐山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3年4月11日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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