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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底人社局:2014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發(fā)表時間:2014/2/27 16:57:31 來源:互聯(lián)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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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我省2014年度翻譯專業(yè)

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4]61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長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5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4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關于印發(fā)<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51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

(二)對報名參加2014年度二、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筆(口)譯綜合能力和筆(口)譯實務兩個科目的,不限制報名條件。

(三)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規(guī)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樣式見附件2,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全國現(xiàn)有的159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1。

二、筆譯考試報名方法

網上報名時間:

上半年:2014年 3月3日9:00— 3月12日17:00。

下半年:報名時間待定。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報名時間內,進入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點擊“網上報名”中的“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進行注冊、登錄。登錄成功后,選擇所要報考的考試,并選擇參加考試的省市和資格審查地市,按要求填寫本人真實信息??荚嚈C構將在2個工作日內對應試人員填報的資料和照片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應試人員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初審通過后,考生一旦對“報名信息”進行確認,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初審未通過的考生請修改填報信息,等待考試機構再審。網上繳費時,請使用有“銀聯(lián)”標志的銀行卡(不限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后,務必查看“繳費狀態(tài)”是否為繳費成功。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14年3月14日17:00。過期未繳費視為報考人員放棄報名。

繳費成功后,請點擊“報名完成”,并及時下載打印《考試報名表》(此表在考試合格后資格復核和存檔時用),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截止后報名系統(tǒng)不再提供下載和打印。未按時打印表格而影響資格復審和發(fā)證的,報考人員責任自負。

繳費完成之后,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xù)。

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在使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報考人員必須先進行注冊,注冊后才能進行報名操作;

2、注冊信息中身份證號、姓名、手機及郵箱將引用到報名信息中,請務必保證上述信息真實、完整、準確;

3、相同的身份證號和姓名只允許注冊一次;

4、用戶名和密碼要妥善保管,如密碼丟失(忘記),可使用系統(tǒng)提供方式找回密碼。但密碼找回時,須準確填寫注冊信息中的身份證號、姓名、手機及郵箱,缺一不可。用戶名和密碼如被他人盜用責任自負。為確保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安全,盡量不要到網吧等公共場所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二)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須仔細閱讀網上報名流程、報考條件和考試科目、《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部令),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如實填寫本人信息。

(三)在報名、考試、證書發(fā)放等環(huán)節(jié)中,應試人員應主動瀏覽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和湖南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hunanpta.com)的相關欄目,按時繳費、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和進行資格復核。

(四)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將直接制作在《考試報名表》、考場座次表、準考證和合格證書上,請務必上傳與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風景照截圖,照片格式必須是采用JPG格式,大小必須在20-100KB之間。上傳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初審將不通過。

(五)報名信息確認前,請務必仔細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準確,如有不準確之處可自行維護修改。確認后將不允許修改任何信息。

三、筆譯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525

英語

9:30-11:30

二、三級筆譯

筆譯綜合能力

14:00-17:00

一、二、三級筆譯

筆譯實務

119

英語

9:30-11:30

二、三級筆譯

筆譯綜合能力

14:00-17:00

二、三級筆譯

筆譯實務

四、筆譯考試方式

(一)2014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我省英語設一、二、三級3個級別,具體科目及代碼對應表見附件3。其中一級設筆譯實務1個科目,每年舉行一次考試,2014年度安排在上半年進行;二、三級設筆譯綜合能力、筆譯實務2個科目,每年上、下半年各舉行一次考試。各級別筆譯考試分為主觀題和客觀題,采用紙筆作答。英語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客觀題均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參考人員必須一次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

(三)報考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并須在監(jiān)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和填寫本人聯(lián)系電話。

(四)報考人員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填涂卡用)。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應考人員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荚嚻陂g如發(fā)現(xiàn)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五、資格復審

根據部考試中心《關于使用統(tǒng)一報名平臺開展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試點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號)的規(guī)定,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公布考試成績后的5個工作日內,我省將在湖南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hunanpta.com)公布復核人員名單(各科成績均達到卷面總分60%的報考人員)。相關人員須按有關規(guī)定提交相關材料(見附件4),進行資格復核;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核的應試人員將不予受理。資格復核考生按照屬地原則進行資格復核?!笆≈睂倏紖^(qū)”報考人員按“湖南人事考試網”公布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核,各市州報考人員的資格復核時間和地點詳見各市州公告。

各市州資格審查部門須在收到資格復核人員名單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復核工作,并將復核不合格人員名單加蓋公章后,報送省人事考試院。資格復核不合格的應試人員,取消考試成績。省人事考試院匯總各市州復核合格名單后,按照國家合格線標準確認考試合格可頒證人員名單。各市州資格審查部門將考試合格可頒證人員的《考試報名表》匯總交省人事考試院統(tǒng)一蓋章并打印證書后,送省職改辦驗印。

六、其他

(一)考場設置

2014年度我省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在長沙(省直屬考區(qū))設置考點,具體考場地址詳見準考證。

(二)準考證打印

打印準考證時間:

2014年5月14日9:00—5月20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進入湖南人事考試網“ http://www.hunanpta.com ”,點擊“準考證打印”,登錄“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登錄后,須使用A4紙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

根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3〕1494號)、《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財政廳 關于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和《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湘價費〔2013〕105號)規(guī)定,我省2014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取標準為:一級筆譯每人250元(其中上繳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評中心200元/人);二級筆譯每人280 元(其中上繳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評中心180元/人);三級筆譯考試每人250元(其中上繳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評中心150元/人)。口譯考試的收費請咨詢湖南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

繳費前請考生仔細閱讀報考文件及核對報考信息,一旦繳費成功,系統(tǒng)將不予退費。需要領取發(fā)票的考生,請于報名結束兩個月后,到所屬市州人事考試部門領取。

(四)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等相關事項請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評中心聯(lián)系。

(五)口譯考試

口譯考試的報名、考試由湖南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負責(地點:長沙市麓山南路36號,湖南師大外國語學院2樓210室。聯(lián)系人:趙林,電話:0731-88872294,報名時請攜帶兩張一寸照片)。

附件:1.全國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159所)

2.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3.2014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科目及代碼對應表

4.資格復核提交材料要求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4年2月27日

附件1

全國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

單位名單(158)

序號

院校名稱

序號

院校名稱

序號

院校名稱

1

安徽大學

2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41

中國礦業(yè)大學

2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22

河海大學

42

中國石油大學

3

合肥工業(yè)大學

23

南京農業(yè)大學

43

中國地質大學

4

安徽師范大學

24

南京師范大學

44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

5

北京大學

25

徐州師范大學

45

廈門大學

6

北京交通大學

26

揚州大學

46

福州大學

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27

南昌大學

47

福建師范大學

8

北京理工大學

28

江西師范大學

48

蘭州大學

9

北京科技大學

29

遼寧大學

49

西北師范大學

10

北京郵電大學

30

大連理工大學

50

中山大學

11

北京林業(yè)大學

31

東北大學

51

暨南大學

12

北京師范大學

32

大連海事大學

52

華南理工大學

13

首都師范大學

33

遼寧師范大學

53

華南師范大學

14

北京外國語大學

34

沈陽師范大學

54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15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35

大連外國語學院

55

廣西大學

16

北京語言大學

36

內蒙古大學

56

廣西師范大學

17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37

內蒙古師范大學

57

廣西民族大學

18

外交學院

38

寧夏大學

58

貴州大學

19

國際關系學院

39

山東大學

59

貴州師范大學

20

華北電力大學

40

中國海洋大學

60

海南大學

61

河北大學

87

上海交通大學

113

湖南師范大學

62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88

上海理工大學

114

吉林大學

63

河北聯(lián)合大學

89

上海海事大學

115

華東師范大學

64

河北師范大學

90

東華大學

116

上海師范大學

65

燕山大學

91

河南科技大學

117

上海外國語大學

66

鄭州大學

92

河南大學

118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67

山東科技大學

93

河南師范大學

119

上海大學

68

南京理工大學

94

信陽師范學院

120

四川大學

69

青島科技大學

95

黑龍江大學

121

西南交通大學

70

濟南大學

96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122

電子科技大學

71

山東師范大學

97

哈爾濱理工大學

123

西南石油大學

72

曲阜師范大學

98

哈爾濱工程大學

124

成都理工大學

73

聊城大學

99

東北林業(yè)大學

125

西南科技大學

74

魯東大學

100

哈爾濱師范大學

126

西華大學

75

青島大學

101

武漢大學

127

四川師范大學

76

煙臺大學

102

華中科技大學

128

西南財經大學

77

山東財政學院

103

東南大學

129

南開大學

78

山西大學

104

武漢理工大學

130

天津大學

79

太原理工大學

105

華中師范大學

131

天津理工大學

80

山西師范大學

106

湖北大學

132

天津師范大學

81

西北大學

107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133

陜西師范大學

82

西安交通大學

108

中南民族大學

134

西安外國語大學

83

西北工業(yè)大學

109

湖南大學

135

新疆大學

84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110

中南大學

136

新疆師范大學

85

復旦大學

111

湖南科技大學

137

云南大學

86

同濟大學

112

長沙理工大學

138

云南師范大學

139

云南民族大學

146

重慶大學

153

延邊大學

140

浙江大學

147

西南大學

154

東北師范大學

141

浙江師范大學

148

重慶師范大學

155

北華大學

142

三峽大學

149

四川外語學院

156

吉林師范大學

143

湘潭大學

150

西南政法大學

157

南京大學

144

浙江工商大學

151

天津外國語大學

158

蘇州大學

145

寧波大學

152

天津財經大學

159

吉林華僑外國語學院

 


附件2

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姓    名

性  別

所在學校

身份證號

學    號

茲證明:學生        自       年       月

至今就讀于我校         學院        系翻譯碩士專業(yè)(MTI)學習。如成績合格將于     年     月取得學位證書。

 

學院蓋章             研究生院(、部)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guī)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憑此證明,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附件3

2014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科目及代碼對應表

 

名    稱

級    別

專    業(yè)

科    目

009.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

01.一級

01.英語筆譯

2.筆譯實務

02.二級

01.英語筆譯

1.筆譯綜合能力

2.筆譯實務

03.三級

01.英語筆譯

1.筆譯綜合能力

2.筆譯實務

附件4

資格復核提交材料要求

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進行資格復核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考試報名表》(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查蓋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除上述學歷證書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1.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學歷信息;2.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3.無法通過網站查詢的學歷,須提供入學通知或學業(yè)成績、或學籍證明、或畢業(yè)生登記表等相關佐證材料;也可通過湖南省教育廳教科院出具紙質認證報告;4.提供的查詢和認證情況須經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確認,并加蓋公章,與申報人所提交的學歷學位復印件一并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

四、符合筆譯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相應證書、聘書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情節(jié)嚴重者,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yè)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同時,考生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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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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