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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心理學重要考點之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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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時間:2012年3月29日13:40 來源:中大網(wǎng)校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本文主要是介紹2012年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心理學重要考點之概論的內(nèi)容,希望對您復習2012年教師資格證考試有所幫助!~

一、概論

掌握心理學的概念;領會心理學的基本性質(zhì);熟悉心理學的主要研究領域;熟悉心理學的研究方法及各種方法的主要特點;領會心理學在生活、學習、工作中的意義。

1、心理學的概念:心理學是一種以解釋、預測和調(diào)控人的行為為目的的,通過研究分析人的行為,揭示人的心理活動規(guī)律的科學。

2、心理學的基本性質(zhì):客觀性、準確性、可檢驗性。兼有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雙重性質(zhì)。

3、心理學的研究領域:理論領域包括實驗與認知心理學、人格與社會心理學、發(fā)展心理學、心理測量學、生理心理學;應用領域主要包括臨床與咨詢心理學、教育與學校心理學、工業(yè)與組織心理學、廣告與消費心理學、法律與犯罪心理學。

4、研究方法:觀察法、測驗法、實驗法、調(diào)查法。

觀察法:在自然情境中有計劃有目的地觀察,通常適用于研究對象出于多種原因無法進行控制的情況(或控制條件下會發(fā)生質(zhì)的改變、基于道德倫理不應給予控制)。

測驗法:以特定量表為工具對個體的心理特進行間接的了解,并做出量化結(jié)論。這里的測驗是指標準化測驗,有嚴格的科學規(guī)定和參數(shù)指標。

實驗法:在控制條件下對某種行為或心理現(xiàn)象進行觀察。分自然實驗和實驗室實驗。自然實驗是在實際生活情境中(切合實際但不易控制),實驗室實驗則是在實驗條件嚴格控制下,借助專門的實驗設備,引起和記錄被試的心理現(xiàn)象(較精確但具人為性)。

調(diào)查法:就某一問題要求被調(diào)查者回答自己的想法和做法,以此來推測群體的態(tài)度、心理特征。分為問卷法和談話法。問卷法即用預先擬好的問題表給被試自行填寫;談話法即調(diào)查者用事先擬好的問題向被調(diào)查者提出,在面對面的一問一答中搜集資料。

5、心理學在生活、學習、工作中的意義:一是認識內(nèi)外世界,加深人們對自身的了解;二是調(diào)整和控制行為;三是直接應用在實際生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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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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