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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fā)表時間:2014/1/24 15:27:00 來源:中大網(wǎng)校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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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問題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辦2011年遴選公務員公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辦遴選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并核發(fā)《面試準考證》。為便于考生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可登陸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hhpta.com/)、

  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http://www.impta.com/)查詢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考生本人攜帶有關資料于2011年6月14日上午9:00時至6月15日17:00時,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

  地點:呼和浩特市機場路市政府黨政綜合樓755房間 聯(lián)系電話:0471-4606368 聯(lián)系人:張海濤 李楓

  三、進入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下列資料,如有缺項資格復審不予通過

  1、《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辦2011年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書》,注明單位推薦意見并加蓋所在單位行政公章(原件);

  2、經(jīng)濟類或法律類第一學歷、學位證書、國家司法考試通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5張;

  4、《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5、進入公務員隊伍證明材料復印件,即考錄公務員提供《公務員錄用審批表》、選調大學生公務員提供《選調生登記表》和《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務員錄用審批表》、軍轉安置公務員提供安置進入機關文件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6、本人任職文件復印件;

  7、本人所在單位提供加蓋人事部門或行政公章的歷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原件)。

  考生本人及所在單位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限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出現(xiàn)遴選職位人選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五、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及筆試成績接近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于6月14日至6月15日保持移動電話暢通。

  六、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附:

  1、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辦遴選公務員筆試成績冊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2011年遴選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書(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按要求下載打印填報)。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遴選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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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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