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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城市規(guī)劃師考試管理法規(guī)輔導:行政訴訟

發(fā)表時間:2011/11/23 10:59:11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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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guī)劃師考試管理法規(guī)知識點: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

概念:行政訴訟是法院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請求,通過審查行政行為合法性的方式,解決特定范圍內(nèi)行政爭議的活動。行政訴訟是我國國家訴訟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

行政訴訟法的基本原則:一是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行政審判權原則,二是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原則,三是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原則,四是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五是使用民族語言文字原則,六是當事人有權辯論原則,七是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原則,八是人民檢察院實行法律監(jiān)督原則。

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包括:行政處罰案件,行政強制措施案件,侵犯法律規(guī)定的經(jīng)營自主權案件,行政許可案件,不履行法定職責案件,撫恤金案件,違法要求履行義務案件,其他侵犯人身權、財產(chǎn)權案件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案件。

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國家行為、抽象行政行為、行政機關對其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法律規(guī)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公安和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明確實施的行為、行政機關調(diào)解和仲裁行為、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駁回當事人對行政行為提起申訴的重復處理行為、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不產(chǎn)生實際影響的行為和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其他案件。

行政訴訟參加人是指在整個或部分訴訟過程中參加行政訴訟,對行政訴訟程序能夠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人,包括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行政訴訟中的原告是指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政訴訟的被告是指由原告指控其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經(jīng)人民法院通知應訴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行政訴訟的第三人是指因與被提起行政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通過申請或法院通知形式,參加到訴訟中的當事人。共同訴訟人是指為兩個以上,訴訟客體相同,并且訴訟主張一致的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訴訟代理人是指以當事人名義.在代理權限內(nèi),代理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

行政訴訟程序: 行政訴訟程序分為起訴與受理、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審判監(jiān)督程序四個環(huán)節(jié)。

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nèi)提起;不服行政復議而起訴的應當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nèi)提起;行政機關未告知訴權或起訴期的最長保護期,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nèi)容之日起2年內(nèi),同時對于涉及不動產(chǎn)的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0年,其他具體行政行為最長不超過5年。

在行政訴訟中,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0日內(nèi)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jù)和所依據(jù)的規(guī)范性文件。但是,原告在起訴時要提供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證據(jù);在起訴不作為的案件中應當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經(jīng)提出申請的證據(jù)材料;在行政賠償訴訟中應當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造成損害的事實提供證據(jù)。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主動調(diào)取或者依申請調(diào)取證據(jù)。

行政訴訟判決:根據(jù)行政訴訟判決的性質(zhì),一審判決分為維持判決、撤銷判決、履行判決、變更判決、確認判決和駁回訴訟請求判決。維持判決指法院通過審理,認定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有效,從而作出否定原告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指控,維持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判決。撤銷判決指法院經(jīng)過對案件的審查,認定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部分或者全部違法,從而部分或全部撤銷被訴行政行為的判決。履行判決指法院經(jīng)過審理認定被告負有法律職責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責令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變更判決指法院經(jīng)過審理認定行政處罰行為顯失公正.運用國家審判權直接改變行政處罰行為的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判決指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原告的訴訟請求依法不能成立,但又不適宜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作出其他類型判決的情況下,法院直接作出否定原告訴訟請求的一種判決形式。確認判決指法院經(jīng)審查認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或違法的一種判決形式。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分為維持原判和改判兩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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