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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企業(yè)法律顧問綜合法律知識第五章:刑罰

發(fā)表時間:2012/3/12 9:44:52 來源:互聯(lián)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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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指肉刑、死刑;罰指以金錢贖罪。后泛指依照法律對違法者實行的強制處分。《書·呂刑》:“刑罰世輕世重,惟齊非齊,有倫有要。”《史記·呂太后本紀》:“刑罰罕用,罪人是希。”《舊唐書·韋湊傳》:“善善者,懸爵賞以勸之也;惡惡者,設刑罰以懲之也。” 魯迅 《且介亭雜文末編·寫于深夜里》:“我叫不出這刑罰的名目。”

基本解釋

[penalty,punishment;torture;corporal punishment] 刑,指肉刑、死刑;罰,指以金錢贖罪。后泛指依照法律對違法者實行的強制處分

刑罰的概念

刑罰是國家創(chuàng)制的、對犯罪分子適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對犯罪分子某種利益的剝奪,并且表現出國家對犯罪分子及其行為的否定評價。對于刑罰的本質,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理解:

刑罰權

刑罰是國家創(chuàng)制并且以國家的名義適用與執(zhí)行的。因此,在理解刑罰概念的時候,首先就涉及刑罰權問題,也就是從刑罰與國家的關系上來探討刑罰的本質。

刑罰權是國家基于獨立主權對犯罪人實行刑事制裁的權利。在這個意義上說,刑罰權是國家權力的外在表現形式之一,它是一種國家權力。因此,刑罰權的存在是以國家權力為前提的,兩者密切相關。在這個意義上說,刑罰權屬于公刑權,以區(qū)別于私刑權。

刑罰權不是抽象與空洞的,它必然通過一定的方式表現出來,而在刑事法律活動的不同階段,具有不同的表現,這就是刑罰權的種類。下面分別加以論述:

(一)制刑權

刑罰權作為一種國家權力,首先表現為制刑權即刑罰的創(chuàng)制權。從廣義上來說,制刑權的內容包括:(1)廢,即廢止某一種刑罰制度的權力。(2)改,即修改某一種刑罰制度的權力。(3)立,即確立某一種刑罰制度的權力。對刑罰制度的廢、改、立,就是制刑權的全部內容。制刑權是刑罰權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它是由國家權力機關直接以國家名義行使的,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求刑權

刑罰創(chuàng)制以后,還要適用于一定之人。這就發(fā)生了由誰通過何種方式請求對犯罪人適用刑罰的問題。這種請求對犯罪人予以刑罰處罰的權力,便是求刑權,也就是起訴權。在古代社會,求刑權往往在于被害人。隨著國家權力的擴張,求刑權收歸國家所有,并授予檢察機關行使,表現為公訴的形式,因而成為國家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在少數情況下,求刑權仍由個人(一般是被害人)行使,以自訴的形式出現。顯然,自訴案件中的求刑權是個人權利,而不屬于國家刑罰權的范疇。

(三)量刑權

在提起刑事訴訟以后,就發(fā)生了一個刑罰裁量的問題。根據求刑權而決定是否科刑以及科處何種刑罰的權力,就是量刑權。量刑權包括是否科刑與科處何種刑罰兩個方面的內容。是否科刑,是指在確定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的基礎上,決定其應否受刑罰處罰??铺幒畏N刑罰,則是指在確定犯罪人應當科刑的基礎上,確定刑罰的具體種類和份量。

(四)行刑權

量刑權只是解決了刑罰的裁量問題。判決書所確定的刑罰還有待于付諸實施,這就發(fā)生了一個刑罰執(zhí)行的問題。行刑權,就是對犯罪人執(zhí)行刑罰的權力。行刑權是量刑權的自然延伸,但它又不是量刑權的消極依附物,而是有其積極的內容,因而應當引起高度的重視。

刑罰是對犯罪分子某種利益的剝奪,并且表現出國家對犯罪分子及其行為的否定評價。因此,我國刑罰的內在屬性是懲罰和教育。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我國刑罰是懲罰與教育的辯證統(tǒng)一。通過揭示刑罰的內在屬性,可以科學地界定刑罰的內涵。

刑罰的懲罰性

刑罰與懲罰具有緊密不可分離的聯(lián)系,這是一個眾所周知的常識。在這個意義上說,懲罰是刑罰的題中應有之義。沒有懲罰,就沒有刑罰。刑罰的懲罰性,主要是通過對犯罪人的某種利益或者權利的剝奪而實現的。各種刑罰方法剝奪的利益或者權利的內容是有所不同的。正是根據這種剝奪的利益和權利的不同,刑罰可以分為生命刑、自由刑、財產刑和資格刑。死刑以剝奪犯罪人的生命為內容,其懲罰性是不言而喻的。自由刑以剝奪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為內容,使犯罪人遭受鐵窗之苦,以示懲罰。財產刑包括沒收財產和罰金,前者是對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的一部或全部的剝奪,后者是強制犯罪分子向國家繳納一定的金錢,無論是前者還是后者,都使犯罪分子的財產遭受損失,從而體現出刑罰的懲罰性。資格刑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的政治或者其他權利為內容,使犯罪人參加國家政治活動或者管理活動的權利化為烏有,借此表達刑罰懲罰的意蘊。毫無疑義,揭示刑罰的內在屬性,首推懲罰性。要使刑罰發(fā)揮懲治犯罪的作用,就要通過刑罰對犯罪分子造成一定的痛苦,剝奪其一定的權利與利益。這種痛苦和一定權利與利益的剝奪恰恰是刑罰賴以存在的基礎。如果沒有懲罰這一屬性,刑罰就失去了其特性而不成其為刑罰。應該指出,懲罰雖然是刑罰的內在屬性,是一切刑罰都具有的共性,但在刑罰進化的不同歷史時期,刑罰的這種懲罰性的具體表現形態(tài)是有所不同的。刑罰從殘酷到輕緩,就是刑罰進化的一般規(guī)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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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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