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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業(yè)法律顧問綜合法律知識考點:股東大會制度3

發(fā)表時間:2012/10/22 17:27:37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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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表決制度

(1)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提示:(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特別決議必須經(jīng)經(jīng)“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2)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特別決議由“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2)上市公司在1年內(nèi)購買、出售重大資產(chǎn)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chǎn)總額”30%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jīng)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提示:(1)公司向其他企業(yè)投資,依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2)公司為“他人”(非股東或?qū)嶋H控制人)提供擔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3)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jīng)“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上述規(guī)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shù)(不含半數(shù))通過。

例題:公司在經(jīng)營活動中可以以自己的財產(chǎn)提供擔保。關于擔保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公司經(jīng)理可以決定為本公司的客戶提供擔保

B、公司董事長可以決定為本公司的客戶提供擔保

C、公司董事會可以決定為本公司的股東提供擔保

D、公司股東會可以決定為本公司的股東提供擔保

答案: D

解析:《公司法》第16條規(guī)定:(1)公司為“他人”(非股東或?qū)嶋H控制人)提供擔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2)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jīng)“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3)即,只有股東會有權決定是否可以由公司為本公司的股東提供擔保,公司的董事長、董事會、經(jīng)理沒有這項職權。本題正確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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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vst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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