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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科目相關法律知識模擬試題10

發(fā)表時間:2014/1/16 11:00:46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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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關于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表述不正確的是( )。

A.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又稱為標的

B.民事法律關系主體,指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人

C.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D.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又稱為標的,是指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

答案:A

解析: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又稱民事權利義務的主體,或簡稱民事主體。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又稱為標的,是指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

2、依據(jù)民事權利的相互依賴關系,民事權利可分為( )。

A.請求權與形成權

B.財產權與人身權

C.絕對權與相對權

D.主權利與從權利

答案:D

解析:根據(jù)民事權利的相互依賴關系,可以將權利劃分為主權利和從權利。

3、知識產權屬于( )。

A.請求權

B.形成權

C.支配權

D.抗辯權

答案:C

解析:物權為典型的支配權,其他如準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也屬支配權。

4、關于胎兒利益的保護問題,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尚未出生的胎兒自然具備民事權利能力,能享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B.胎兒畢竟有成為民事主體的現(xiàn)實可能性,故法律上一般均承認并保護其利益

C.對尚未出生的胎兒保護是以胎兒活體出生為條件的

D.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答案:A

解析:關于胎兒利益的保護問題。按照上述規(guī)定,尚未出生的胎兒自然不具備民事權利能力,不能享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5、《民法通則》規(guī)定,公民下落不明滿( )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A.1

B.2

C.3

D.4

答案:B

解析:《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guī)定:“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6、張強7歲,有繪畫天才。他作的畫很受人們的喜愛,有的還獲了獎。張強對他的繪畫作品( )。

A.享有著作權。因為繪畫是合法行為,不論作者有無民事權利能力。

B.享有著作權。因為繪畫是一種事實行為,并不需要作者享有民事行為能力。

C.不享有著作權。因為繪畫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要求作者應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D.不享有著作權。因為繪畫是合法行為,要求作者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權利能力。權利能力是自然人生而具有的一種能力。民法通則第9條規(guī)定:“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p>

7、根據(jù)法人成立的基礎不同,法人可以分為( )。

A.社團法人和財團法人

B.公法人和私法人

C.公益法人和營利法人

D.企業(yè)法人、國家機關法人、事業(yè)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

答案:A

解析:以法人成立的基礎為標準,私法人可以分為社團法人和財團法人。

8、A研究所在裝運存有放射性物質的鉛箱時,一只箱子從車上掉下來,吳明(8歲)看見后,即取出箱中的放射性物質玩耍,結果因過量吸收放射性物質而得病。吳明的治療費和其他必要費用應由 ( )承擔。

A.吳明的監(jiān)護人

B.A研究所

C.主要由A研究所承擔,吳明的監(jiān)護人適當分擔

D.主要由吳明的監(jiān)護人承擔,A研究所適當分擔

答案:B

解析:本題主要考查高度危險作業(yè)致?lián)p的侵權責任承擔。本案中,某研究所裝運存有放射性物質的鉛箱,屬高度危險作業(yè)。民法通則第123條規(guī)定:“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huán)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yè)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笨梢?,高度危險作業(yè)侵權人免責的唯一條件是損害由受害人故意造成,本案并不充足這一條件。

9、村民甲(18周歲)路過村民乙家門口時,用一塊石頭向乙家所養(yǎng)且臥在乙家門口的狗打去,該狗立即撲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傷了甲旁邊 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將路邊丁叫賣的西瓜踩碎三個,丙因治傷支付醫(yī)藥費80元。丁的三個西瓜價值16元。對丙、丁損失應由( )賠償。

A.丙的損失由甲賠償,丁的損失由丙賠償

B.丙的損失由乙賠償,丁的損失由丙賠償

C.丙的損失由甲和乙賠償;丁的損失主要由甲賠償,丙予以適當補償

D.丙、丁的的損失均由甲賠償

答案:D

解析:本題主要考查動物致?lián)p侵權責任的承擔與緊急避險損失的承擔。這是一道要求判斷因一行為引起連番后果的責任歸屬的復合題,有一定的難度,其解題關鍵在于準確分析各種法律關系。丙的損失屬動物致?lián)p,應由過錯人甲承擔,丁的損失是由丙的緊急避險行為引起的,亦應由甲承擔,因該險情是由甲招致的。其法條依據(jù)是民法通則第129 條:“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fā)生的人 承擔民事責任。……”

10、下列關于民事主體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

A.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由它的機關或工作人員來實現(xiàn)

B.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C.法人的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發(fā)生和消滅的時間是一致的

D.和自然人一樣,各個法人之間具有平等一致的民事權利能力

答案:D

解析:盡管法人和自然人一樣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畢竟不同于自然人。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普遍的共同的,而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受到各種限制且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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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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