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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審計溝通2

發(fā)表時間:2013/2/4 10:22:07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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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tǒng)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通常沒有必要就全部溝通事項與治理層整體進行溝通

1、決定與治理層的下設組織或個人溝通時應當考慮的主要因素:因為不可能就所有事項都和治理層溝通

(1)下設組織、個人以及治理層整體各自的責任;

(2)擬溝通事項的性質;

(3)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4)下設組織或個人是否有權對溝通的信息采取措施,以及是否能夠提供注冊會計師可能需要的進一步信息和解釋;

(5)是否有必要將有關信息詳盡或扼要地與治理層整體溝通。

2、被審計單位設有審計委員會或監(jiān)事會的情形

如果被審計單位設有審計委員會或監(jiān)事會,注冊會計師應當著重與審計委員會或監(jiān)事會溝通。

如果同時設審計委員會或監(jiān)事會,需要判斷或協(xié)商與一方溝通或雙方分別。

3、需要與治理層整體溝通的特殊情形

影響特別重大、性質十分特殊的溝通事項,或者在與治理層下設組織、人員進行溝通無法達到溝通目的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可能需要與治理層整體進行溝通。例如:發(fā)現(xiàn)管理層重大舞弊行為。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董事會和監(jiān)事會抵制與注冊會計師的溝通,可能需要與股東大會進行溝通。

4、集團審計的特殊情形

子公司治理層、集團治理層

(三)與管理層溝通

1、注冊會計師與管理層的溝通

在審計中,注冊會計師應當就財務報表審計相關事項與管理層討論,包括討論審計準則規(guī)定的與治理層溝通的相關事項。注冊會計師在根據(jù)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與治理層溝通特定事項前,通常先與管理層進行討論,除非這些事項不適合與管理層討論。

不適合與管理層討論的事項包括管理層的勝任能力和誠信問題等。對于審計中注意到的涉及管理層的勝任能力和誠信問題的溝通事項,由于管理層就是這些事項的直接當事人,注冊會計師應當直接與治理層溝通,并根據(jù)問題的嚴重程度確定是否有必要與治理層整體進行溝通。

如果被審計單位設有內部審計職能,包括內部審計部門或專門的內部審計人員,注冊會計師可以在與治理層溝通特定事項前,先與內部審計人員討論有關事項。這有助于獲取更充分的信息和更全面的了解,甚至促使內部審計部門或人員采取相應的措施,有利于提高與治理層溝通的效率和充分性。

2、管理層與治理層的溝通和注冊會計師與治理層的溝通之間的關系(選擇題)

對于注冊會計師的責任、計劃的審計范圍和時間、審計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以及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這四類注冊會計師應當直接與治理層溝通的事項而言,管理層就這些事項與治理層的溝通,并不能減輕注冊會計師就這些事項與治理層溝通的責任。這就意味著,無論管理層是否與治理層進行過溝通,注冊會計師都應當直接就這些事項與治理層進行溝通。但是,管理層就這些事項與治理層所作的溝通,可能會影響注冊會計師就這些事項與治理層溝通的方式或時間。例如,當注冊會計師確信管理層已經(jīng)就某個問題與治理層作過有效溝通時,在直接與治理層就同一問題進行溝通時,就可以采取概要溝通的方式。

(四)治理層全部參與管理的情形

在治理層全部參與管理的情況下,如果就準則要求溝通的事項已與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溝通,且這些人員同時負有治理責任,注冊會計師無需就這些事項再次與負有治理責任的相同人員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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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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