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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會計》知識點9

發(fā)表時間:2012/10/30 15:12:13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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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tǒng)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第三節(jié) 持有至到期投資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概述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yè)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chǎn)。通常情況下,企業(yè)持有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公開報價的國債、企業(yè)債券、金融債券等,可以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一)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

(二)有明確意圖持有至到期

(三)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是指企業(yè)有足夠的財務資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響將投資持有至到期。

(四)到期前處置或重分類對所持有剩余非衍生金融資產(chǎn)的影響

企業(yè)將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到期前處置或重分類,通常表明其違背了將投資持有到期的最初意圖。如果處置或重分類為其他類金融資產(chǎn)的金額相對于該類投資(即企業(yè)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出售或重分類前的總額較大,則企業(yè)在處置或重分類后應立即將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資扣除已處置或重分類的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且在本年度及以后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內(nèi)不得再將該金融資產(chǎn)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但是,需要說明的是,遇到以下情況時可以例外:

1.出售日或重分類日距離該項投資到期日或贖回日較近(如到期前三個月內(nèi)),且市場利率變化對該項投資的公允價值沒有顯著影響;

2.根據(jù)合同約定的償付方式,企業(yè)已收回幾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類是由于企業(yè)無法控制、預期不會重復發(fā)生且難以合理預計的獨立事件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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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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