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審計抽樣基本理論知識
1.審計抽樣的適用的范圍
(1)風險評估程序。風險評估程序通常不涉及審計抽樣。
(2)控制測試:
①當控制的運行留下軌跡時,注冊會計師可以考慮使用審計抽樣實施控制測試;
②對于未留下運行軌跡的控制,注冊會計師通常實施詢問、觀察等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此時不涉及審計抽樣。
(3)實質性程序:
①在實施細節(jié)測試時,注冊會計師可以使用審計抽樣獲取審計證據,以驗證有關財務報表金額的一項或多項認定(如應收賬款的存在性),或對某些金額作出獨立估計(如陳舊存貨的價值);
②在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時,注冊會計師不宜使用審計抽樣。
2.抽樣風險與(由抽樣引起的風險)非抽樣風險
只要有抽樣就存在抽樣風險,抽樣風險與樣本量成反向關系??刂瞥闃语L險的唯一途徑就是控制樣本規(guī)模。樣本量越大,抽樣風險越低。
(1)控制測試時的抽樣風險
①信賴過度風險,是指根據樣本推斷的控制有效性“高于”實際,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低于”實際水平,從而影響審計“效果”。
②信賴不足風險,是指根據樣本推斷的控制有效性“低于”實際,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高于”實際水平,從而影響審計“效率”。
(2)細節(jié)測試時的抽樣風險
①誤受風險,是指注冊會計師推斷某一重大錯報不存在而實際上存在的風險,從而影響審計“效果”。
②誤拒風險,是指注冊會計師推斷某一重大錯報存在而實際上不存在的風險,從而影響審計“效率”。
只要使用了審計抽樣,抽樣風險總會存在。
非抽樣風險是指由于某些與樣本規(guī)模無關的因素而導致注冊會計師得出錯誤結論的可能性。非抽樣風險是由“人為錯誤”造成的,因而可以降低、消除或防范。非抽樣風險“不能量化”,但可通過采取適當的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對審計工作進行適當的指導、監(jiān)督和復核,以及對注冊會計師實務的適當改進,可以將非抽樣風險降至可以接受的水平。注冊會計師也可以通過仔細設計其審計程序盡量降低非抽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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