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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國際稅收5

發(fā)表時間:2013/2/5 10:56:47 來源:互聯(lián)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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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tǒng)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相關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四、國際反避稅的措施

八項措施

相關要點

(一)國際反避稅的一般方法

1.在稅法中制定反避稅條款:

①在一般條款中,注意準確使用文字,設法堵塞漏洞;

②制訂特殊反避稅條款;

③制訂適用于全部稅收法規(guī)的綜合反避稅條款;

④制訂針對國際避稅中習慣做法的反避稅條款。

2.以法律形式規(guī)定納稅人的特殊義務與責任

3.加強稅收征管工作

4.開展國際反避稅合作

(二)完善轉讓定價的稅制立法

轉讓定價稅制適用范圍:

1.適用于國內公司與國外關聯(lián)公司間的商品交易、資產轉讓、提供勞務和貸款等行為

2.也適用于形式上通過第三者中介、而實質上是關聯(lián)公司間的交易。

(三)應對避稅地避稅的對策

應對避稅地法規(guī)主要體現:

1.反延期納稅

2.受控外國公司法規(guī)(簡稱CFC法規(guī))

(四)國際稅收協(xié)定濫用的防范措施

 

一些國家的具體措施:

1.制定防止稅收協(xié)定濫用的國內法規(guī)

2.在雙邊稅收協(xié)定中加進反濫用條款

3.嚴格對協(xié)定受益人資格的審查程序

對付資本弱化有以下兩種方法:

1)正常交易方法。即在確定貸款或募股資金時,要看關聯(lián)方的貸款條件是否與非關聯(lián)方的貸款條件相同;如果不同,則關聯(lián)方的貸款可能被視為隱蔽的募股,要按有關法規(guī)對利息征稅。

2)固定比率方法(設置安全港)。如果公司資本結構比率超過特定的債務權益率,則超過的利息不允許稅前扣除,并對超過的利息視同股息征稅。

(五)限制資本弱化法規(guī)

 

對付資本弱化有以下兩種方法:

1.正常交易方法

2.固定比率方法(設置安全港)

(六)限制避稅性移居

通常是發(fā)達國家采取這方面的立法措施:

1.限制自然人移居的措施

2.限制法人移居的措施

(七)限制利用改變公司組織形式避稅

適時地改變國外附屬機構的組織形式——當國外分公司開始盈利時,即將其重組為子公司。

(八)加強防范國際避稅的行政管理

除了有相應的立法手段以外,還必須加強反避稅工作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

1.加強本國的稅務行政管理,嚴格實施各項反避稅的法規(guī),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加強納稅申報制度、把舉證責任轉移給納稅人、加強稅務調查和稅務審計以及與銀行進行密切的合作。

2.積極開展反避稅的國際稅務合作,各國除了以單邊方式加強國內反避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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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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