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石油化工防火
放空管一般應設在設備或容器的頂部,室內(nèi)設備安設的放空管應引出室外,其管口要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設備 2m 以上。連續(xù)排放的放空管口,還應高出半徑 20m 范圍內(nèi)的平臺或建筑物頂 3.5m 以上; 間歇排放的放空管口,應高出 10m 范圍內(nèi)的平臺或建筑物頂 3.5m 以上;平臺或建筑物應與放空管垂直面呈 45°。放空管上應安裝阻火器或其他限制火焰的設備。
甲、乙類油品碼頭前沿線與陸上儲油罐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 50m,裝卸甲、乙類油品的泊位與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 40m,陸上與裝卸作業(yè)無關的其他設施與油品碼頭的間距不應小于
40m。油品泊位的碼頭結構應采用不燃燒材料,油品碼頭上應設置必要的人行通道和檢修通道,并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性的材料。甲、乙類油品以及介質設計輸送溫度在其閃點以下 10℃范圍外的丙類油品,不得采用從頂部向油艙口灌裝工藝,采用軟管時應伸入艙底。
考點習題
【實務 2017-33】關于石油化工企業(yè)可燃氣體放空管設置的說法,錯誤的是( )。
A. 連續(xù)排放的放空管口,應高出 20m 范圍內(nèi)平臺或建筑物頂 3.5m 以上并滿足相關規(guī)定
B. 間歇排放的放空管口,應高出 10m 范圍內(nèi)平臺或建筑物頂 3.5m 以上并滿足相關規(guī)定
C. 無法排入火炬或裝置處理排放系統(tǒng)的可燃氣體,可通過放空管向大氣排放
D. 放空管管口不宜朝向鄰近有人操作的設備
[ 參考答案 ]C
[ 參考解析]A 正確,連續(xù)排放的排氣筒頂或放空管口應高出 20m 范圍內(nèi)的平臺或建筑物頂 3.5m 以上, 位于排放口水平 20m 以外斜上 45°的范圍內(nèi)不宜布置平臺或建筑物。B 正確,間歇排放的排氣筒頂或放空管口應高出 10m 范圍內(nèi)的平臺或建筑物頂 3.5m 以上,位于排放口水平 10m 以外斜上 45°的范圍內(nèi)不宜布置平臺或建筑物。D 正確,安全閥排放管口不得朝向鄰近設備或有人通過的地方,排放管口應高出 8m 范圍內(nèi)的平臺或建筑物頂 3m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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