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2008年報關員考試輔導每日一講(8月4日)

發(fā)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具保放行貨物請求權。
2、估價方法的選擇權:倒扣價格法和計算價格法的適用次序。
3、海關審定完稅價格的知情權。
4、估價不服下的申訴權。向上級海關提請行政復議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二)義務
1、如實提供單證的義務
2、如實申報的義務。必要時,海關可要求補充提供相關單據(jù)、資料等
3、舉證的義務。證明申報價格的真實性、準確性、交易價格不受特殊關系的影響。

(責任編輯:)

2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tài) 更多>

考試科目